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和國務院有關批復,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于2014年12月31日依法作出《關于重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的決定》?,F就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組后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作為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的分支機構,依據《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的規定履行業務職能。
二、根據《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的規定,重組后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管理當事人約定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仲裁的案件;重組后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管理當事人約定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仲裁的案件。未經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授權,其他任何機構無權受理上述相關案件。
三、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聯絡方式如下: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金田路4018號安聯大廈14A01
郵編:518026
電話:86 755 82796739
傳真:86 755 23964130
電郵:infosz@cietac.org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聯絡方式如下: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東方路710號湯臣金融大廈18層
郵編:200122
電話:86 21 60137688
傳真:86 21 60137689
電郵:infosh@cietac.org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將一如既往地為中外當事人提供優質高效的仲裁服務。
特此公告。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2014年12月31日